發文字號
- 法規標題: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北宜昌三峽物流園市場采購貿易方式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 制定機構: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發布日期:2021年01月21日文書字號:鄂政辦函〔2021〕6號
- 生效日期:2021年01月21日效力級別:地方政府(部門)文件
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北宜昌三峽物流園市場采購貿易方式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鄂政辦函〔2021〕6號
宜昌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湖北宜昌三峽物流園市場采購貿易方式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湖北宜昌三峽物流園市場采購貿易方式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按照《商務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市場監督總局外匯局關于加快推進市場采購貿易方式試點工作的函》(商貿函〔2020〕425號)要求,為全面推進湖北宜昌三峽物流園市場采購貿易方式試點工作,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快形成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新發展格局的重要論述和視察湖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以新發展理念引領高質量發展,發揮宜昌綜合優勢,以貿易引領產業提升,探索三峽物流園市場采購貿易方式機制創新、模式創新、融合創新,推動傳統商品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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