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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委、辦、局: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天津市新型基礎設施建設三年行動方案(2021—2023年)》印發給你們,請照此執行。內容機構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內容日期2021年2月27日內容標題天津市新型基礎設施建設三年行動方案(2021—2023年)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新型基礎設...
發布機構: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發布日期:2021-02-27 實施日期:2021-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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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有關委、辦、局: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天津市濕地生態補償辦法》印發給你們,請照此執行。內容機構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內容日期2021年2月25日內容標題天津市濕地生態補償辦法第一條為完善濕地生態補償機制,促進濕地保護與修復,根據《天津市濕地保護條例》和《天津市濕地自然保護區規劃(2017—...
發布機構: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發布日期:2021-02-25 實施日期:2021-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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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委、辦、局:
市政府第139次常務會議確定了2021年市政府重點工作,將《政府工作報告》部署的工作任務分解為134項。為確保各項重點工作任務順利完成,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強化組織推動。2021年是實施“十四五”規劃的開局之年,也是天津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大都市新征程的起步之...
發布機構:天津市人民政府
發布日期:2021-02-12 實施日期:2021-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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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委、辦、局: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天津市醫療救助辦法》印發給你們,請照此執行。內容機構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內容日期2021年2月10日內容標題天津市醫療救助辦法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進一步統一規范醫療救助制度,優化配套管理和服務,強化托底保障功能,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
發布機構: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發布日期:2021-02-10 實施日期:2021-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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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天津市地方標準管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發布《建筑工程規劃管理技術規范》等2項地方標準,現予以通告。標準編號、標準名稱及實施日期見附件。
附件:2項天津市地方標準內容日期2021年2月9日...
發布機構: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布日期:2021-02-09 實施日期:2021-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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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委、辦、局: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財政局擬定的《天津市已交存維修資金房屋應急解危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照此執行。內容機構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內容日期2021年2月9日內容標題天津市已交存維修資金房屋應急解危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內容修訂歷史(市住房城鄉建設委 市財...
發布機構: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發布日期:2021-02-09 實施日期:2021-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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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委、辦、局: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天津市權益類交易場所監督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照此執行。內容機構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內容日期2021年2月8日內容標題天津市權益類交易場所監督管理辦法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本市權益類交易場所的監督管理,防范金融風險,規范市場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發布機構: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發布日期:2021-02-08 實施日期:202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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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規范共享經濟綜合服務行業市場主體的行為,促進新就業形態健康和可持續發展,市發展改革委會同市委網信辦、天津市稅務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委、市金融局制定了《天津市共享經濟綜合服務平臺管理暫行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內容機構天津市發展改革委內容機構天津市委網信辦內容機構...
發布機構:天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天津市公安局、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天津市國家稅務局、天津市商務局、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天津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中共天津市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
發布日期:2021-02-08 實施日期:202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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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費用托管是合同能源管理的一種形式,是用能單位委托節能服務公司進行能源系統的運行、管理、維護和節能改造,并按照合同約定向節能服務公司支付能源托管費用的節能服務機制。為落實節能有關法律法規要求,進一步發揮市場機制作用,鼓勵節能服務公司創新服務模式,為園區、大型公共建筑、公共機構提供綜合能源服務,擬...
發布機構:天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天津市財政局、天津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天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天津市商務局
發布日期:2021-02-07 實施日期:2021-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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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委、辦、局: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天津市商品現貨交易場所監督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照此執行。內容機構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內容日期2021年2月5日內容標題天津市商品現貨交易場所監督管理辦法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本市商品現貨交易場所管理,規范交易活動,維護市場秩序,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
發布機構: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發布日期:2021-02-05 實施日期:202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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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委、辦、局: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進一步規范本市征地補償工作,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切實維護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合法權益,市人民政府決定調整《天津市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現予公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征收集體農用地的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包括土地補償...
發布機構:天津市人民政府
發布日期:2021-02-05 實施日期:2021-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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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決策部署,落實海關總署專項行動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進一步優化京津口岸營商環境,京津兩地商務(口岸)、海關、交通運輸、市場監管、稅務等部門聯合制定《關于進一步優化京津口岸營商環境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若干措施的公告》(京津聯合公告第8號),現印發給...
發布機構: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北京市人民政府口岸辦公室、天津市口岸服務辦公室、北京海關、北京市商務局、天津海關、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天津市商務局、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天津市港航管理局
發布日期:2021-02-04 實施日期:2021-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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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辦,相關事業單位:
《天津市醫療器械生產信用評價和分級監管暫行辦法的通知》已經我局第3次局長辦公會審議通過,現予印發,請遵照施行。內容機構天津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內容日期2021年1月29日內容標題天津市醫療器械生產信用評價和分級監管暫行辦法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醫療器械安全信用體系建設,推動醫療...
發布機構:天津市藥品監督管理局
發布日期:2021-01-29 實施日期:202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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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監管辦:
《天津市藥品零售企業信用評價和分類監管暫行辦法》已經我局第3次局長辦公會審議通過,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內容機構天津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內容日期2021年1月29日內容標題天津市藥品零售企業信用評價和分類監管暫行辦法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藥品零售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推動藥品零售企業落實主體...
發布機構:天津市藥品監督管理局
發布日期:2021-01-29 實施日期:202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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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辦,市藥化審評查驗中心:
《天津市藥品生產企業信用評價和分類監管暫行辦法》已經我局第3次局長辦公會審議通過,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內容機構天津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內容日期2021年1月29日內容標題天津市藥品生產企業信用評價和分類監管暫行辦法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藥品生產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推動企業...
發布機構:天津市藥品監督管理局
發布日期:2021-01-29 實施日期:202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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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市政府有關委、辦、局:
為進一步深化濱海新區改革開放創新,加快推動濱海新區海洋事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海洋觀測預報管理條例》、《天津濱海新區條例》、《天津市海域使用管理條例》、《天津市行政審批管理規定》等有關...
發布機構:天津市人民政府
發布日期:2021-01-26 實施日期:202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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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機關各處室、直屬單位:
《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以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舉措》已經市生態環境局2021年第1次局黨組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內容日期2021年1月22日為深入貫徹落實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電視電話會議以...
發布機構:天津市生態環境局
發布日期:2021-01-22 實施日期:2021-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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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市政府有關委、辦、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有關規定,本市編制了“十四五”期間年森林采伐限額,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行年森林采伐限額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確立的一項重要法律制度,實施采伐限額管理是控制森林資源過量消耗的重要手段,對保障本市森林質量有效提高、森林資源...
發布機構:天津市人民政府
發布日期:2021-01-21 實施日期:2021-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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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委、辦、局: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天津市穩住外貿外資基本盤推進外貿創新發展的若干措施》印發給你們,請照此執行。內容機構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內容日期2021年1月20日內容標題天津市穩住外貿外資基本盤推進外貿創新發展的若干措施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穩住外貿外資基本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發布機構: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發布日期:2021-01-20 實施日期:2021-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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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委、局,各直屬單位、有關駐津單位:
為貫徹落實《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辦規〔2020〕21號),深入推進電子營業執照在全市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跨地區、跨部門、跨層級的應用,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市場主體的便利度,持續優化營商...
發布機構: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共天津市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辦公室
發布日期:2021-01-19 實施日期:2021-01-19